相信市民都會有找財務公司申請私人貸款的經歷,有人因為工作忙碌,又或者擔心被拒絕,所以錯誤相信仲介公司的慫恿,對方通常會以不成功、不收費讓借款人放下戒備心,早在2011年到2013年期間,涉及的貸款相關投訴案例,其中35%是投訴仲介公司。
此前,一位姓林先生打算向銀行申請借貸600萬元,仲介公司員工稱可以代為辦理,而且不成功不收費。後來林先生獲得另一家財務機構批准這筆私人貸款,仲介公司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林先生申索20萬元仲介費,林先生稱仲介職員指成功但定義是由其公司決定,因此不接受。
不過,最後仲介公司都撤銷申索,其實仲介公司經常會對貸款相關的資料表達不清,甚至收費和資訊透明度都有較大改善空間,更加不用說所謂成功的定義是什麼,如此一來,借款人怎可能接受條款?
總之,如果需要向財務機構申請私人貸款,個人準備好資料直接提交,無須經過仲介公司。部分不法放債人利用這類仲介公司,試圖收取高於行業標準的放債息率上線,同樣屬於違法行為,各位借款人需要謹慎選擇。